學生轉專業按照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按照省、校相關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可轉專業:
1.未報到入學、注冊取得學籍或入學未滿一學期的;
2.藝術類、普通類三者之間跨類別的;
3.部、省招生主管部門和學校在招生時明確規定不能轉專業的;
4.低批次錄取轉入高批次錄取專業;
5.按大類招生的高校學生在分專業時,超出招生時公布的本大類下分流專業的;
6.實行學年制的本科畢業年級學生,以及實行學分制其學分已修滿教學計劃規定總學分的三分之二及以上的;
7.休學期間的或受到校級以上處分者;
8.申請二次轉專業或申請退回原專業的。